2007年2月2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善良夫妇好心相助引狼入室 兽心老乡以怨报德奸污幼女
关家玉 梁盛 杨振文

  好心帮助“可怜”老乡竟是引狼入室
  今年春节,对于广西籍外来工韦某夫妇来说,过得一点也不舒心。他们怎么也没想到,因为怜惜同在广东茂名打工的一位老乡无处居住,而让其搬进自己的住所搭铺,结果竟是引狼入室:2月21日下午,他们年仅7岁的幼女被这位人面兽心的老乡奸污了。
  “现在一想起这位老乡,我们心里就充满仇恨,真后悔当初不该怜惜他……”韦某夫妇在讲述事件的经过时仍伤心不已。
  据介绍,携带7岁幼女从广西马山县来到广东茂名打工的韦某夫妇,一直在当地高山建材市场替人帮活。春节的前几天,之前曾在一起工作的老乡蓝某找到韦某夫妇,诉说自己处境可怜,善良的韦某夫妇二话不说,便让他搬进自己家里同住。2月21日下午,韦某夫妇两人带着女儿,与蓝某一同到建材市场为其介绍工作。
  在帮蓝某找工作的同时,韦某夫妇因事需要逗留,此时,心怀鬼胎的蓝某便趁机请缨先带其幼女回家。回到韦某夫妇租住处后,蓝某随即露出狰狞面目,对几天来一直垂涎的韦某年仅7岁的幼女实施了强奸。作案后,蓝某慌忙赶往茂名火车站,欲乘车逃跑。

  蓝某欲潜逃时被伏击民警逮住
  辖区的高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后,立即将案情向分局领导报告,并与分局指派的刑警技术人员一起,兵分两路,分别在火车站和其租住处布控,追寻疑犯行踪。22日中午1时许,当疑犯蓝某拖着疲倦身躯,一身脏兮兮地溜回住处准备收拾行李潜逃时,被伏击民警逮个正着。
  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蓝某(男,28岁)对强奸韦某夫妇幼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涉嫌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蓝某已被当地警方执行刑事拘留。